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S
行政维权
发布日期:2017-06-01        来源:
某大型跨国建材公司是某项中国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发现其专利被某国内公司侵犯,因此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了行政维权请求。对方立即提出了无效请求。由于由某前代理所代理申请的此实用新型专利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因此要维持这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并不容易。况且,专利局出具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也认为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然而,聿华联合团队通过协力合作,精心准备,在口审中与合议组有效沟通,充分阐明了本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最终维持了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全部权利,保住了最大的保护范围。
同时,团队也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维权案件胜诉。由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出决定,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